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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怎么赔偿

2024-09-02 0:22:16 比分直播 漫馨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六楼业主坠落到被一楼业主硬化了的绿化带死亡,被一楼业主索要6400元,应该吗?

我向理不向情,一楼业主无良无德,不够做人的一撇一捺。这6400元钱也好意思要吗,这就是部分劣根性国人的真实表现。

这里强调的重点是,六楼住户摔下来,固然是自己安保措施执行不到位,没有预见到危险发生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但一楼住户对绿化带进行硬化改造是否合理合法呢,这件事不进行深究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有很多的业主入住时,将原本属于小区居民共有的绿化带圈占并进行了绿化,又安上围栏变成了自家的后花园。这样的行为,对广大业主的行为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花花草草的都是大家公用的,凭什么你一个人或多人侵点呢,这是典型的不要脸的行为。

还有,如果绿化带不硬化,人不一定会死,软的土地和硬化过的地面反冲击力根本是两回事。

看看合同规定吧,这绿化带到底是一楼业主所有还是私占的。要是私占的,必须负50%的责任,不要脸的行为就应该付出应有的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公共绿地属于公共所有或集体、小区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绿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在公共绿地种菜是违法行为。

死者家属的6400元钱已经拿了,现在可以追诉一楼业主,让他负50%的责任,让他接到起诉书后不得安生。官司打到底,要让知道老实人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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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化绿地需赔偿吗?赔偿与否需讲因果关系 这点太难证明

虽然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但是毕竟属于赔偿,所以这个事情,还是需要细说。

先说一楼硬化了绿化,应该对死者承担赔偿责任吗?

虽然描述里,我们知道死者头部着地,概率上,似乎也的确有人6楼摔下来,不见得就百分百摔死,但是这个和地面多大因果关系呢?

法律上,是讲究因果关系的,也就是因为A的原因造成了B的损失,才承担责任赔偿,放在本案就是,除非六楼业主的死亡是因为一楼业主硬化造成的,那么一楼业主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这点其实基本上没办法证明,为什么呢?

因为,首先,六楼业主死亡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自己打扫卫生不注意坠楼,自身不注意安全,六楼的高度,才是摔死的最大原因。

非要细分来说,也可以说高度加坠楼的姿势,身体强壮度,有没有遮挡物,最终决定了是不是会摔死。

你非要说,如果是泥土地,也有一定影响,个人认为,这点不排除,但是如何证明?

你会发现,其实这点微乎其微的因素很难证明。当然,法律上,可以尝试起诉。

以忌讳来要求精神赔偿是耍流氓,扣押尸体是违法,侵占绿地是违规

说真的,要说一楼业主,也的确非常讨厌,首先绿地作为小区公共资源,这种行为,改变土地本身性质,作为物业是应该处理了的。

再说,他人坠楼,本身不幸,正常人都会觉得可怜,你不同情就不说了,还要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可以说相当不要脸了

不管你忌讳也好,还是就是喜欢占别人便宜也好,索要精神损失费,都是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道德底线的行为。

而且,还借此扣押尸体,真是,作为六楼业主不应该给一分钱,而是应该报警。

放在我身上,说真的,你那么喜欢尸体,不肯放行,那就暂时留你家吧,陪你过夜都行,你不觉得血腥味,有个尸体躺着,我家属也不存在。

这种行为,可以说,应该坚决打击到底,这笔钱及时给了,也应该报警,就说被敲诈了,足够治安管理处罚了,让对方不仅把钱退回来,还要行政拘留几天,赔礼道歉才行。

死个人就要赔偿,那以后小区是不是谁家死了,你说影响你房价了,运气了,都必须给你赔偿笔钱才行呢?

做人如此流氓,就应该坚决打击到底。该报警就报警,别妥协。

首先,我需要说的我不是专业的律师,回答可能不完全精确,请见谅。1:6楼的住户坠楼身亡本是一件不幸的事已经够可怜了。2:1楼的业主认为坠落至自家花园不吉利索取赔偿本不值得说三道四,但个人认为死者为大不提倡。3:1楼业主的私家花园在法律意义上没有这个说法,私家花园(不论是电梯公寓还是别墅社区)均是占用小区公共绿化,业主可以到规划局查询任何小区都有一个硬性指标绿地率,很多一楼客户有私家花园属于开发商为了房子好卖违法圈占,而且违规的开发商也会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私家花园严禁硬化。4:坠亡业主与硬化地面没有因果关系但是坠亡家属是可以起诉1楼的。

从题主描述的情况看,一楼住户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一楼住户擅自将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绿化带侵占围挡改为私家花园,损害了其它业主的利益,违法在先;其次,一楼住户对地面进行硬化的行为,客观上加重了对坠楼者的伤害程度,是坠楼者致死的直接因素。此外,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制止一楼住户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管理不当之责。而一楼住户向坠楼者家属索取精神赔偿,属于倒打一耙,完全没有法律根据。据此,坠亡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一楼住户为第一被告,物业公司为第二被告,请求判决一楼住户返还被迫支付的精神赔偿款6400元,另由一楼住户及物业公司共同支付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补偿金。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坠亡地点属于一楼住户合法的私家花园,则一楼住户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坠亡者家属提出索赔。

你好,我是孙赫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的这是事情,一楼业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小区绿化带是小区业主共有产权的,一楼业主无权对绿化带进行硬化。

其次,6楼业主的死亡需要对一楼业主的责任进行判定,由于一楼业主的违法行为虽然不是直接导致6楼业主的死因,6楼业主的失误也是其死亡的起因,如果六楼家属起诉一楼业主的话,法官判决的话应该会让一楼业主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六楼业主应该将物业公司也作为被告,因为如果一楼业主硬化绿化带发生很长时间了,那么物业公司有义务要求一楼业主恢复绿化带或者物业公司自己恢复绿化带然后跟一楼业主追偿。

由于物业公司没有进到自己的义务,所以物业公司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如何关注孩子的假期安全?

谢谢!假期安全真的是非常重要,就在前不久,我们附近一对兄弟两个独自去游泳馆游泳,在没有大人陪伴的情况去,结果9岁的哥哥溺亡了!真的很可惜!每年的暑假,我们家孩子的班主任经常在线提醒,安全,安全!甚至前几天章子欣小朋友的遇害,我都觉得太可惜了,如果没有放假,那么这些悲剧是不是都没有了呢?孩子还小,既然把他(她)带到这世上,我们就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他! 现在这世道人心难测啊,我们为避免拐卖,避免走失……孩子一定要看在眼皮底下,就算他睡着了,也不能把他一人丢家里了!出门游玩,注意车辆安全,避免丢失!最近天热很热,孩子天性爱水,去游泳馆也好,海边也好,还有去跟水有关的游乐园,大人一定要看住,千万不要刷手机去了!

不同的年龄,孩子行动差异很大。男孩女孩行动也有很大区别。就我家三岁公主来说,是从这几个方面来做的。

一,给孩子办了一张游乐场的卡。平均一天半去一次。游乐场内安全设施比较充分,也就是孩子游玩时家长要在旁边陪伴。一是怕有些设施孩子玩不好摔下来,二是不让较大的孩子蹦跳时撞到她。

二,去商场超市时,不让孩子离开视线。主要是防止坏人拐骗给孩子。在乘坐电梯时重点关照孩子上下电梯。

三,孩子年龄较小,三年来,很少离开我的视线。就算我有事情外出,也会托管给爷爷奶奶。所以不管孩子游戏、活动,还是休息、睡觉,我们都会制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比如弹珠、玩具小零件、果冻、葡萄不让孩子碰,怕孩子误食。很多危险性不让孩子玩。

如果是较大的孩子,尽量给孩子找到事情做。比如报个兴趣班,特长班,孩子有事情做就会减少很多碰到危险的机会。游戏时不能用有危险性的玩具,不确定的地点,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男孩子比较好动,更需要家长多加注意。不去有危险的场所,不做有危险的动作,不玩有危险的玩具。

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是学校和父母都应该高度重视的事情,在学校,老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家里,父母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今天就父母如何对孩子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谈谈我的看法。假期安全注意的事很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交通安全常识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2、通过有交信号控制的人行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

3、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

6、不要进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有人行隔离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7、不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骑车,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

8、骑车时要集中精神,谨慎骑车。

9、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10、骑车转弯要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

11、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雨天防止行人乱穿。

12、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13、骑车时不要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14、维护乘车秩序,不争先恐后。

15、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

16、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

17、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头戴安全头盔,不准倒坐和侧坐。

18、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19、过铁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穿越封闭的铁路道口。

20、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求助“122”。


二、游泳安全常识

1、下水前要做好准备活动。

2、远离河道,严禁去水库游泳,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游泳。

3、身心情况欠佳时,如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好时不宜游泳。

4、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

5、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

6、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的水域,严禁游泳、戏水。

7、游泳池边不要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伤。

8、游泳池边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边受伤。

9、游泳戏水时,不可将他人压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呛水而窒息。

10、水中活动,感到有寒意时,或将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

11、若在水中发现自己体力不支,无法游回岸边,应立即举手求救,或大声喊叫,等待救援。

12、发现有人溺水时,即刻发出“有人溺水”呼救或拨打“ 110”请求支持,儿童少年不可贸然下水施救。

13、发生溺水事件时,必须镇定冷静,了解自己所处环境,并利用本身浮力或身边物来自救求生。

14、发生溺水事件时,不太熟悉水性者应采取仰卧位,头部向下,使鼻部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切忌慌张,将手臂上举乱扑动,加速身体下沉。

15、发生溺水事件时,会游泳者,如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16、溺水者救起后,要清除口鼻喉内异物,排出溺水者胃肺部水,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同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


三、饮食卫生安全常识

1、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

2、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海产品。

3、不生吃海鲜、河鲜、肉类等。

4、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

5、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

6、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生的四季豆、发芽土豆等)。

7、不食昆虫类动物污染过的食品。

8、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9、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饮食前做到勤洗手。


四、传染病防治常识

1、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2、搞好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和周围环境清洁。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勤洗手。

4、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多喝水、不吸烟、不酗酒。

5、经常锻炼身体,保持均衡饮食,注意劳逸结合,提高自身抗病能力。

6、要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避免着凉。

7、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8、当发生传染病时,应主动与健康人隔离,尽量不要去公共场所,防止传染他人。

9、要进行免疫预防,流行季节前进行相应的预防接种,如流感、肺炎、麻疹、流脑等疫苗。

10、在传染病发病期间,不要到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去。

五、日常活动安全常识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电杆、屋顶、高墙;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

4.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私自或协同伙伴到野外不明水域游泳,游泳要在家长或大人的带领下进行如遇上意外事故,要保持镇静、沉着地加以自救,看到同伴落水要立即呼唤大人相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